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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持关于为“濮阳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5-4-22 22:09:06 人气: 标签:服务支持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5年4月1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濮阳供水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15濮阳供水”)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15濮阳供水”的转让业务。

  二、 “15濮阳供水”设立日期为2015年1月29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15濮水01”,证券代码为“119140”,到期日为2016年1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支付预期收益、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5濮水02”,证券代码为“119141”,到期日为2017年1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支付预期收益、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5濮水03”,证券代码为“119142”,到期日为2018年1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支付预期收益、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5濮水04”,证券代码为“119143”,到期日为2019年1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支付预期收益、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15濮水05”,证券代码为“119144”,到期日为2020年1月29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支付预期收益、到期一次还本。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1期,计划存续期内不转让。

  三、“15濮水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5濮水0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5濮水0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5濮水0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15濮水05”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15濮阳供水”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书。

  五、 “15濮阳供水”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3月27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于http://www.daosimt4.com/MT4平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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