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展开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为重大事项能够顺利实施。 一般在项目立项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就可以开始了,大多数情况下,稳评排在选址、环评、土地之后。这些手续的顺序,往往取决于对口部门什么时候需要,前期手续经常是同步展开。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 国家发展和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发展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在向国家发展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八条 评估主体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国家发展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国家发展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但有可靠防控措施的,国家发展委可以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并应在批复文件中对有关方面提出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的要求。 (一)风险调查评估及各方意见采纳情况。阐述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中风险调查的广泛性、代表性、真实性等进行评估的过程和结果。说明评估主体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开展或者要求项目单位开展补充风险调查的情况。对收集的拟建项目各方面意见进行梳理和比较分析,形成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信息资料,并阐述其采纳情况。 (三)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的评估。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进行评估,并补充完善。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一步补充完善和明确落实各项防范、化解措施的责任主体和协助单位、具体负责内容、风险控制节点、实施时间和要求。 (四)落实措施后的风险等级确定。对风险分析篇章中风险等级判断方法、评判标准的选择运用是否恰当、风险等级判断结果是否客观合理提出评估意见;结合补充的重要风险因素,综合以上评估结果,确定项目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的项目风险等级。 参考上海市发展委、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式收费暂行标准》的通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批不同于一般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其审批流程一般为:编制评估报告、评审评估报告、备案评估报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报送委进行审查并决定项目是否需要评审。一般各地方都建有由、发展、国土规划、城乡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库,如需评审,则由委组织邀请专家库共同对报告进行评审。重大项目还需报送党委和上会决策。 通过评审审查后,项目单位应当报送委进行备案并出具批复意见,作为发展委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重大项目还应当报送上级维稳部门进行备案。 为深入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源头化解措施,帮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各方了解最新政策与行业形势,熟悉掌握稳评工作规范,适应稳评工作新变化、新要求,决定举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有关职能部门、维稳系统、应急办、发改系统、卫生计生系统的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工程咨询机构、土地房地产评估机构、环评机构、清洁生产审核、安全评价机构、律师事务所、环保、水利水电以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业研究人员等。 1、培训费2800元/人(报名费、培训费、证书费、提供课件及视频回放);参加培训班并通过考试的颁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证书在培训官网、中国招标网双网可查。 3、证书全国通用,可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职业岗位能力考核的证明,可作为项目承接、招投标、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并可作为专业能力培训的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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