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后的故事 谢霆锋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10(2)(a)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內幕消息條文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10(2)(a)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內幕消息條文(定 應付配售代理佣金共將包括(i)有關銷售股份之總配售價0.5%的基礎費及(ii)有關銷售股份之總配售 於本公告日期,已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9.44條及其他適用法律及法規取得在批准有關配售協議的 緊接訂立配售協議前,賣方於401,201,543股李寧公司股份(佔於本公告日期李寧公司已發行股本總 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賣方將持有331,201,543股李寧公司股份(佔於本公告日期李寧公司已發行股 項淨額用作(i)於本公司管理層認為的合適機遇出現時本集團的潛在收購;(ii)本集團的一般營運資 金;及(iii)在考慮本集團的整體財務表現及資金需求後,董事會倘認為適當的情況下,於配售事項 配售事項之所得款項總額將約為1,506,400,000港元,而經扣除配售事項之總配售佣金(最多為總配 售價的1%)及其他開支後,所得款項淨額將約為1,489,700,000港元。根據此基準,銷售股份的淨銷 本集團主要從事(i)製作及管理體育賽事活動;(ii)經營一家電競俱樂部;(iii)體育人才管理;(iv)提供 體育相關市場推廣及諮詢服務;(v)經營體育場所(包括體育園、運動中心及滑冰場);及(vi)發展、 得收益。本集團預期將確認部分出售其於聯營公司的投資所得收益1,033,600,000港元,猶如配售事 項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已完成。該金額乃按所得款項淨額1,489,700,000港元減聯營公司 由於有關配售事項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25%但低於75%,故配售事項構成GEM上市規則 Lead Ahead由李寧先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董事會及行政總裁)擁有60%及由其胞兄李進先生 擁有40%。李寧先生亦為Lead Ahead的董事。Victory Mind由兩個酌情信託的公司受託人間接持有, 兩個酌情信託之受益人均包括李寧先生、李進先生及執行董事李麒麟先生各自之家族成員。Dragon 由於(i)據本公司所知,倘本公司召開股東大會以批准配售事項,概無任何股東須放棄投票;及(ii)本 公司已就配售協議、配售事項及所有附帶文件及批准取得一批有密切聯繫的股東(包括Lead Ahead、 分別佔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約24.06%、18.95%及22.56%,總計65.57%)的股東書面批准,因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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