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厅《关于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自查自纠专项活动的通知》(琼交财运〔2014〕266号)以及《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交财运〔2014〕550 号),结合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厅决定派出检查组对厅直属各单位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厅直属各单位 二、检查重点内容 自 2013 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情况。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开支、资产使用处置管理、自查自纠及历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组组成 厅成立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组长为许教春,组员为闫鹏、黄华、王经,负责省港航管理局、省道运输局、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的检查工作。 第二组:组长为孔丽,组员为陶德华、刘则川、余群,负责省公管理局、省公勘察设计院、省海峡办的检查工作。 第三组:组长为张姝为,组员为张广乐、叶敏群、张桦,负责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省港务、省船舶引航站的检查工作。 第四组:组长为曾良,组员为黄位文、朱明萍、陈泽丰,负责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省交通运输工会、省交通学校、省交通运输老干部中心的检查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8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扎实安排,并形成相关汇报材料,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检查工作必须深入现场,严格按关要求,认真对照,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实事求是反映检查情况,确保检查质量。 (三)及时整改,严肃纪律。各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研究加强管理的长效机制,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4月30日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