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匿名投稿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相关知识 > 正文

云南省委省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_云南网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6-6-22 9:49:24 人气: 标签:城市规划相关网站

  七、提升城市人居

  (十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作为城市建设项目的前置条件。改善城市道排水系统,新建道要配套建设雨水综合利用系统,已建成的道排水系统要抓紧升级,提高道对雨水的渗滞能力。推动海绵型建筑和小区建设,在新建建筑与小区推广使用绿色屋顶,大幅减少建筑与小区的硬质铺装面积,积极采用透水铺装,机关、学校、医院等建筑要率先践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进城市绿地建设,丰富山体植被,涵养水源;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设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等设施,加大透水铺装率。加强城市综合排水防涝整治,统筹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和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就地吸纳雨水和排水能力;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和河网衔接,现有湿地,严禁随意填埋河道水系,提高河道输排水能力。2020年,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十九)优化提升城市自然生态功能。加快修复遭受的城市山体、河流、湿地和植被,积极推进工矿企业等城市废弃土地修复利用,加快构建由城市游憩区、公共空间、生态系统和绿地系统等组成的城市生态网络体系。加大城市绿道绿廊建设力度,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实现城市内外绿地有机。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广泛种植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树种,古树名木资源,建设森林城市。抓好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园林绿化水平和质量,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园林绿化体系,完善城市生态服务功能。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2%、绿化覆盖率达到3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创建中国人居城市1—2个。

  (二十)加强城市污水和大气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郊结合部污水截流和收集处理,全面治理污水横流、河湖水体污染问题。抓好节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效益。大力推广中水利用,新建住宅小区和单体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要配套建设中水设施,逐步推进老旧建筑中水利用,建立完善中水回用价格机制,支持城市水务公司经营中水业务。开展“厕所”,实施无害化公共厕所建设,构建良好的城市厕所卫生。到2020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7%以上。加大城市工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完善空气污染监测体系,绿色生活方式,有效控制城市大气污染。

  (二十一)加强城市垃圾综合治理。树立垃圾是重要资源和矿产的观念,加大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力度,推动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对接,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力争“十三五”期间全省每个县(市、区)建成一座建筑垃圾消纳厂。通过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制品使用、推行净菜入市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推广餐厨垃圾粉碎处理。完善城市垃圾处理产业政策,健全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推行特许经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到2020年,力争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和建筑物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7%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的城市达到60%以上。

推荐: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
0
0
0
0
0
0
0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