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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7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11/16 12:46:58 人气: 标签:关于知识产权的资料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会议拟于2017年四季度召开。现将2017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含工作人员)中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且符合我省知识产权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人员。具有公务员或者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者不得申报。

  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6〕12号)的资格条件执行。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苏人社发[2016]476号),自2017年1月1日起,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为评审必备条件。

  (一)省职称办统一制作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用A4双面打印并装订;

  (二)《2017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8份(见附件2),请一律用A3纸打印,可复印;

  (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凡复印件均须经市县知识产权局或有关厅(局、集团)职称办(人事部门)审核原件,由核验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方有效。具体材料如下:

  5.主要业绩证明、获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应体现本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包括个人获证书(集体获证书,应提供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鉴定材料(集体项目鉴定材料,应提供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说明),对重大项目和关键技术问题的总结、分析、报告,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及授权情况等;

  (五)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已发表或会议交流的全部或有代表性的专业著作、专业论文以及技术报告等复印件;

  以送的材料除前三项外,其他材料均须按下列要求分两册装订,材料袋和各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目录(见附件3、附件4)。

  第一分册:各类证明材料,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及参加培训学习的证明、年度考核表、公示证明顺序排列;

  第二分册:论文著作和业绩证明。包括专业著作、专业论文,各类获证书、鉴定书、研究报告、分析报告、专利文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可向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对照条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及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按本单位申报职称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决定是否同意推荐,并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出具公示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

  (四)申报材料报市县知识产权局审核。市县知识产权局对辖区内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在相应表格上盖章(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验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填制《2017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

  (五)各市县知识产权局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县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在时间内报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已成立中评委的南京、无锡、苏州、盐城、扬州、泰州六市,只需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六)有省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应将申报材料省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查材料的线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报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

  (一)申报人员应在申报表的“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中,突出对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

  (二)申报人员的现职称任职年限计算及报送的论文、论著、获项目等资料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三)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提供公示证明),所在市县、职称主管部门审核或省直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同意。

  (四)评审费、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按照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件执行,标准为:高级职称500元/人、中级职称300元/人。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主动服务。并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报送评审材料时应一并提交汇总的《2017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及该表电子文档、评审材料、评审费。

  (三)除南京、无锡、苏州、盐城、扬州、泰州六市,其它市今年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仍由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

  (联系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赵宁、黄红健;电话;地址:南京市中山北49号机械大厦21层,邮编:210008;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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