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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人民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7/11/17 23:22:12 人气: 标签: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

  根据《永州市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林字[2017]114号),我局制定了《东安县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行业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湖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湘林办种[2017] 2号)及永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永州市林业局进一步加强林业行业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永林字[2017]114号),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林业行业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杨家党同志任组长,蒋松元同志、李志强同志、吴化顺同志任副组长,张卫东、陈建国、吴又华、文鹏、徐剑辉为的全县林业行业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营林站,办公室主任由张卫东同志兼任。

  资源林政站、执法大队:由资源林政站牵头联合执法大队负责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苗和林产品行政执法检查、处罚和总结报送工作,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撑和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衔接平台建设(即:“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工作。具体分工由两个单位负责人根据方案分工内容协商安排。

  营林站:负责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单位间的统筹协调,种苗质量抽查和质量监管相关工作及打击侵权假冒的日常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打击制售假劣林木商品、制售侵权林木种子种苗、林业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权、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和林产品行为,建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村市场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严厉打击违法犯为,净化农村市场。(由资源林政站牵头联合执法大队负责)

  二是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对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开展随机抽查。(营林站负责)

  三是加强林业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权。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侵权行政执法活动和林业知识产权行动,依法处理林业知识产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行为。(科技站负责)

  四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搞好“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及时录入案件情况,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充分发挥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系统作用。(资源林政站负责)

  五是做好信息报送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1)按月报送立案、结案数据和工作信息,对于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或者发生的侵权假冒事件要及时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11 月底年终工作总结。(营林站负责)(2)及时将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在永州市林业局网站公开,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 100%。(办公室负责)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各股室要严格按照林业局制定的方案要求去做,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是密切配合,严格执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涉及到科研、生产、流通、销售、使用多个环节,牵涉到多个部门。各股室要加强林业系统内部以及林业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严格执法,及时查处侵权假冒行为。

  三是准确及时报送信息。省、市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对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评规则进行了调整,对打击侵权假冒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了新的考评制度;从 2016 年开始,省市就分别将打击侵权假冒纳入市州县综治考评,各股室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与市局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为规范林业行业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请各股室务必从2017 年 8 月起,每月4日前报送当年 1 月至上月底的累计数据(详见附件)和上月的工作动态及综合类信息(8 月情况补报);对于具有新闻价值的信息或者发生的侵权假冒事件要及时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涉密信息通过机要交换方式报送,并标明密级。11 月 20 日前年终工作总结,包括经验做法、问题难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以及成效。全县林业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统一归口局营林站市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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