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县域经济振兴工程推进小组印发《安徽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皖县振〔2020〕1号),将“注册商标拥有量”、“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和“‘四上’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比重”等指标纳入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为更好更快地 根据《安徽省县域经济振兴工程推进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县振〔2020〕1号)和《芜湖市人民关于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芜政〔2019〕36号),结合我市实际,无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无为市促进发明专利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补(资助)暂行办法》。5月7日,召开征求意见会,征求了办、、财政局、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局、文旅体局等单位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无为市促进发明专利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补(资助)暂行办法》。 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主要指标和“四上”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比重指标大幅提升。 《暂行办法》包含补(资助)范围、补(资助)政策、补(资助)程序、其他事项等四方面内容。 根据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大发明专利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补(资助)力度,为推动无为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助力。 2.推动将“注册商标拥有量”、“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和“‘四上’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比重”等指标纳入市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实行同下达、同调度、同考核、同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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