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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国资新动向 国资试点公司或成为淡马锡范本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5/11 11:50:11 人气: 标签:企业新闻动态范文

  近期宝钢股份公布了关于股权无偿划转公告,宝钢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诚通集团)和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新公司)旗下公司,二者是国有资本运营的试点单位。从去年起,已有不少上市公司的股权被划入诚通集团、国新公司。

  随着国企十项试点的落地,2016年成为兼并重组年,同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及“三个一批”的提出,国企将迎来一个新的局面,国资之间的股权划转、央企之间的交叉换股,国企有了新的动向。

  一位国新公司内部人士曾透露,国资委今年会将更多的央企股权划拨给国新公司,把国新公司打造成为类似新加坡淡马锡的范本。

  今年2月,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联合发布国企“十项试点”落实计划,诚通集团和国新公司两家中央企业确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二者将成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公司后,将按照市场规律、企业发展规律和资本运营要求,搭建功能完备的资本运作平台,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和资本运作手段,发展成为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国有资本流转和持股公司。

  二者侧重于持股管理和资本运作,主要致力于整合运营、改制重组、进入退出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将通过划转和投资,持有分布于不同国别、行业、企业的上市公司控参股权。

  宝钢股份刚刚公布的股权划转方案就是这一试点的典型代表。9月19日,宝钢股份公告称,于2016年9月18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宝钢集团)转来的《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偿划转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根据深化国有企业的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安排,宝钢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03,439,717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403,439,717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事实上不仅仅是宝钢股份,通过梳理发现,国新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收编了华星集团、中国印刷集团公司等央企,并入股中国铁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公司。

  而在央企混改的大幕拉开以来,国资委领导也曾多次表示,要将更多股权划入试点公司,可以预见,未来还会有不少公司的股权划入这些试点单位。

  除了央企层面外,地方国企也有相当多股权划转的案例。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新一轮国资国企的整体部署,上海国际集团和上海国盛集团成为上海市两大国有资本流动平台。

  其中,国盛集团自2015年上半年开始陆续接收了集团、纺织集团、上海建工等公司的部分股权划转,截至目前已持有集团(77.06%)、纺织集团(49.00%)、上海建工(29.00%)、棱光实业(22.49%)、交运股份(21.00%)、隧道股份(7.39%)、上海农商行(4.47%)和上海医药(2.53%)等公司股权。

  对于这种现象,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无偿划拨股份,既是行政划拨,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一方面符合国资委的战略规划,另一方面也是上市公司的内在需求。

  8月11日,中国石油(601857.SH)发布公告称,该公司6月17日公告无偿划转宝钢集团的6.24亿股A股股份获得国资委的批准后已经确认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9月18日,宝钢股份(600019.SH)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宝钢集团的通知,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这一股权划转事项始于8月15日,当日宝钢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宝钢集团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宝钢股份8亿股A股股份划转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在此次股份划转结束后,宝钢集团持有宝钢股份123.3亿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74.88%,中石油集团持有的8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86%。

  据悉,宝钢集团与中石油集团是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开资料显示宝钢股份和中石油合作渊源已久。早在2012年宝钢股份出资80亿元,参股中石油西北管道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2.8%的股权;之后于2015年将其置换为中石油管道平台公司3.52%股权。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中石油与宝钢交叉持股,产业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考量非常明显,而通过股权纽带巩固战略合作关系,也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案例并非独有。据不完全统计,近半年内就有6家央企无偿划转其上市公司的股份给其他央企。包括国投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中船集团和中远集团等。

  相关企业在公告中均称,划转的目的均为加强上下游企业间的战略协同,深化双方战略合作,促进生产经营长期稳定发展。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央企之间推行交叉持股,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加强上下游企业间的战略协同,形成产业联动效应,也有利于实现股权多元化,成为国企的新径。

  尽管各案例中的相互持股比例并不高,但密集的无偿划转动作或许表明,央企之间的交叉持股出下一步国资的重要信号。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则认为,“这会是一个趋势。”此前的国企,更多的是在结构上进行合并,或者是在国企股权划转上,方式比较粗放。现在的企业是庞大到不能随便整合,在产能结构的削减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上,不是用行政命令可以完全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摸索另一条产能削减和转移的方式,通过以资本为纽带,在供给和需求之间削减相关的交易成本,能够结成最短的交易链条。

  一股独大,大股东股权高度集中是很多国企上市公司的通病,股权划转后能起到分散股权、促进股权多元化,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作用,有利于对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多地。

  决策机制方面,央企之间的交叉持股与股权划转可以进一步稀释过于集中的股权结构,进而削弱单一国资控股股东“一股独大”的负面影响。虽然目前的交叉持股或股权划转仅限定在国资之内,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且划转给对方的股权比例较为有限,一般为3%到5%左右,但毕竟涉及两个企业实体,因此在改善股权结构方面的积极意义仍不容忽视。尤其要考虑到,目前的股权交叉划转可能仅仅是第一步,在此基础上,如果国资委能够进一步拿出推进公司治理结构深度的相关举措,特别是引入民资,实现真正的混合所有制,对于央企的优化作用将大大加强。

  “这样带来最直接的效果就是调整股权结构,通过股权划转、交叉持股的方式调整股权结构,有利于实现央企母公司公司治理,完善公司治理,进而解决一股独大。”上述人士表示。(证券日报 黄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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