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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西警考试法律知识:国家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9-10-31 16:37:19 人气: 标签:法律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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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类考试中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就是国家机构的组成。我国中央国家机构具体包括、全国常委会、国务院、国家、国家监察委等等,要想拿到相关题目的分值,就要掌握其性质、职权、任期等,在这里我们对其中的国家进行学习。

  第一,性质。中华人民国是我国的国家元首,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国。我国,国家、副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2018修正案取消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

  第二,职权。向全国提名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全国的决定和全国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的组员,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第三,国家副。国家副协助国家工作,受国家的委托可以代行的部分职权。在国家缺位的时候,由副继任的职位。国家、副都缺位时由全国进行补选,补选期间,由全国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职务。

  【答案】C。解析:根据第八十条,国家的职权包括:中华人民国根据的决定和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国代表中华人民国,五行缺木的女孩名字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AB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通过此题可以发现国家的命题基本以内容的考查为主,把握好这些要点,基本就能应对题目从而取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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